
英语短语 | In one’s blood 天生的
表达 “to have something in someone’s blood” 或 “be in someone’s blood” 的意思是 “某人的能力、天分或特质是遗传的”,也就是俗话说的 “天生的”。
表达 “to have something in someone’s blood” 或 “be in someone’s blood” 的意思是 “某人的能力、天分或特质是遗传的”,也就是俗话说的 “天生的”。
名词 “breadwinner” 来自 “bread(面包)” 和 “winner(赢家)”。这个合成词的字面意思是 “赢回面包的人”,它实际用来指 “外出工作、挣钱养家的人”。
搭配 “be left holding the baby” 的字面意思是 “不得不一个人带孩子”,但它实际是在用这种家庭分工来比喻某人 “不得不独自撑起一个困难的局面,接替别人做苦差事”。
表达 “rule the roost” 相当于汉语里说的 “当家作主”,指 “在一群人或一家人当中最有权威和影响力、可以作决定的那个人”;这个人通常要作出所有重要的决定。
表达 “have a falling out” 指某人因与他人意见不合而与其 “大吵一架,闹翻脸”,从而导致彼此之间的关系变得不再友好。
表达 “go way back with someone” 的意思是 “与某人是老相识”。它和 “know each other for a long time” 的意思相同,都可以描述两个人认识的时间很长,且有共同的经历。
表达 “mend fences with someone” 的字面意思是 “与某人一起修补篱笆墙”,比喻 “发生分歧或产生矛盾后与某人重归于好,冰释前嫌”。
“To be seen and not heard” 这个短语源自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一句老话 “Children should be seen and not heard.” 它的字面意思是 “孩子要被看见,而不被听见”
短语 “not put a foot wrong” 用来形容某人不犯任何错误。它既可以描述某人在做一项具体工作的时候 “没有出差错”,也可以泛指某人总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,“从不犯错”。
从字面上看,短语 “overstep the mark” 的意思是 “超越界线”,它的实际意思是 “做出格、过分的事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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