帕金森定律是通过观察办公室内的工作情况得出的,其内容是:某项工作可允许在多少时间内完成,就需要多少时间来完成。这个定律最早是由英国历史学家和作家西里尔·帕金森(Cyril Northcote Parkinson,1909—1993)于20世纪50年代首次提出的。在《帕金森定律》(Parkinson’s Law,1957年出版)一书中,帕金森还写道:“不论工作产出为多少,下属的人数都是以固定的速度增加的”。而根据“琐事定律”( the law of triviality),在商议某事上所用的时间与完成某事所需的时间成反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