独立主格没有错
老师所给的答案是is clearing, will have stopped。但我认为由于前后句间无连接词,是否应用独立主格,填clearing,不知对否?
老师所给的答案是is clearing, will have stopped。但我认为由于前后句间无连接词,是否应用独立主格,填clearing,不知对否?
须填 permitting, 与 time 构成一常用的独立分词结构,用作条件状语。英语里还可说 weather permitting, 实例如:
such being the case(事实既是如此)是一英语现成说法(可查阅《新英汉词典》such词条),在此正合乎句意。从语法上讲,它是一分词独立结构。
这三个句子中的独立分词结构都是被动语态,可为什么采用不同的动词形式呢?
这里之所以用that is是因为that is=that is to say(解释性状语),后接一同位语。
你也可以将这里的状语 on the wall 置于句首,如果要予以强调的话。英语中将状语置于句首的情况是很多的,这里举一二例即可见一斑:
有一读者问:He (the cock)smiles and goes to sleep high up in the tree. 是否可译作“他高高在树上微笑着进入梦乡”?另外,句中的 high 与 up 是什么关系? high up 与 in the tree 又是什么关系?
There are sharks out there 是一句常用语,其义是:那外面有鲨鱼,用以叫人们提高警惕。 out 是一副介词(或叫作小品词),意思是“靠外”;there 则是一副词,意思是“在那里”,指说话人的所指处。
方式状语 by himself 应放在地点状语 in the room 之后,但这里的 by himself 为什么却放在 in the room 之前呢?
关于伴随情况(attendant circumstance 或 attending circumstance 或 accompanying circumstance),各家说法并不一致。大致说来,可分为两类。一是广义的解说,将伴随谓语动作的表时间、原因、结果、目的、方式以及除外的从句和短语统统叫做伴随情况状语。
除非是当天转述,能否按C所说用 yesterday?又,能否将C所说的话改为 He asked where you had gone the day before?
有的语法书将句(1)中的介词短语 to our regret 唤作评注性状语,而将句(2)中的介词短语 to his great joy 唤作结果状语。是何缘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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